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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与条件处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工作部署会 |
撰写时间:201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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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开展事业和企业单位资产清理工作的通知》(条财字[2013]19号)要求,2014年3月14日,物资与条件处组织召开了全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部署会。张国庆副所长、各部门领导及资产责任人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物资与条件处郑朝晖副处长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认真落实,清查结果将在2014年4月10日前交到物资与条件处。4月下旬将成立资产检查小组对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此次清查工作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2014年度新增资产不在清查范围内。 会议还细致部署了清查工作的各项任务流程和注意事项。首先资产责任人应根据资产清单核对资产,并将资产清查标识粘贴在资产正面。对需报废的资产应填写“仪器设备上交报废申请表”,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将报废资产原“完好使用证”粘贴到报废申请表上。需特别注意的是,对资产变更,包括:部门和现责任人发生变化的,要在“2014年资产清查责任人清单”中注明。 此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任务紧迫,涵盖全所11个研究室、14个管理和支撑部门。包括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家具;标本、文物和陈列品;图书以及其它固定资产。据ARP系统统计,截止到2013年12月底,全所共有固定资产17668件,资产原值达10.493亿元。 通过资产清查工作,主要目的是要做到旧账处理、账物相符,切实摸清本单位固定资产情况,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情况的出现,同时为下一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做好准备,为资产有效利用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物资处 李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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