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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关于进行三年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6-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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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有关研究室: 为了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培养过程改革精神,实施相对标准考核规则,决定对2007级及2007年以前入学的在读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主要检查研究生培养过程研究计划的执行情况,研究进度、科研能力、关键技术点以及关键问题的把握、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在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等。通过考核,查找不足,解决问题,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同时加强研究生间的沟通和交流,便于培养质量的提高。 一、考核方式 由各研究室成立5-7人的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组(其中,应有1-2位非本室专家),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全面集中考核,按照研究生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综合考评表给出对应的分数,并计算总分,排出名次。 二、考核程序 1、研究生按照考核具体要求填写《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一式两份,可在网址:http://www.ie.cas.cn/研究生教育下载),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由导师及室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交有关考核组。 2、研究生按照时间规定和有关要求到规定考核组进行报告,博士考核时间约25分钟/每人(报告15分钟,考核组质疑10分钟),硕士考核时间约15分钟/人(报告10分钟,考核组质疑5分钟)。 3、考核小组评分并汇总评议意见,做出是否通过考核的意见。 三、考核时间: 1、符合考核条件的研究生须于2009年11月20日前将有关考核材料交研究生部。 2、考核时间计划安排在11月20日-12月上旬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安排。考核结果请于2009年12月20日前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汇总并公布结果。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且不宜继续培养的,应终止攻读学位,予以退学,中科院研究生院发给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博士生如未获得过硕士学位,但适宜作为硕士生培养者,可改做硕士论文。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本单位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和部署。
附件:1、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内容及材料准备要求 2、研究生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综合考评表 3、《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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