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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所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传活动
撰写时间:2010-11-15 作者: 【字号:   【点击率: 打印本页 关闭

201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发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积极相应国家和院里的号召,电子所保密办于九月份组织全所十个研究室、九个管理部门约八百余名职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学习宣贯活动。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采取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主题研讨会、知识讲座、问卷答题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理解了《保密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在学习期间,保密办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发放保密法相关书籍等形式,进一步营造了学习宣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电子所保密委员会在工作例会上对保密法进行了专题学习,传达了院学习贯彻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视频会议精神,对保密法修订的必要性、修订的基本情况、保密管理基本制度、12种严重违规行为以及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应当承担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学习,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为进一步巩固学习效果,所保密办还在全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保密法知识问卷答题活动。。

通过此次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全所职工对保密法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知,牢固树立了国家安全和利益高于一切、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的观念。我们应以此次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为契机,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化保密宣传教育,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加强保密督促检查,全面提高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能力。(保密办 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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