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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教育处

主要职能:

1.组织制定全所人才战略目标与规划工作,组织制订中长期人才发展战略和人才队伍建设目标,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2.进行全所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合理利用,制定和实施用人计划,负责各类人才的招聘和引进,做好人才的面试、选拔和录用;负责优秀人才的培养、考察、选拔和任用,负责科技副职的选拔派遣。

3.负责全所各类人才推荐申报工作,包括院士增选、百千人才工程、青年科技奖、政府特殊津贴等推荐工作。

4.进行全所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工作,负责各类公派出国、王宽诚教育基金等人才项目的申请和管理;负责所级各类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管理工作;完成职工的继续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人才质量,并进行职工的学历教育管理。

5.根据科研目标和管理要求,组织完成全所各级岗位设置聘任和组织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任等工作。

6.贯彻并实施国家和科学院的有关工资调整方针政策,负责全所职工的工资发放、调整和管理以及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的落实及医保报销工作。负责职工请假、销假等假期管理工作。

7.负责全所绩效管理工作,组织部门年度目标责任书和职工个人目标责任书的签订,负责部门年度考核评价工作,不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8.负责全所职工关系管理和各类合同及协议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职工入职、离职和所内职工内部调动及退休等手续。

9.负责全所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信息统计(ARP)工作。

10.负责全所职工因公、因私出国政审管理,以及备案人员因私护照的管理工作,并为职工出具各类证明。

11.负责全所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包括招生、培养、就业及博士后管理。

12.负责全所离退休人员、离岗退养人员和待岗人员的管理工作。

13.负责全所职工人事争议等相关工作。

14.认真完成上级机关和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工作人员:

卢葱葱(处长)  王  永(副处长)  冯  庆(副处长)

姚海琴  王菲菲  张永合  孙小舒    张长宏  杨斌彦  林飞宇  

寇中友(医保报销)

联系方式:

电   话:010-58887028/58887024

传   真:010-5888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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