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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科研课题开题及延期结题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30 作者: 【字号:   【点击率: 打印本页 关闭
     所属各部门:

    为规范科研课题开题结题管理,现将办理课题开题及延期结题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课题开题时,请从所网站上下载《中科院电子所课题开题基本信息表》,或到科技处拷贝。填写好课题基本信息并打印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同电子版一起提交到科技处。

    2. 不能按时结题的课题,请提前两周填写《中科院电子所科研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经各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后提交科技处。

    有疑问请联系132房间赵佩月,电话:58887032。

    科技处

    200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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