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子所《专利、论文奖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所领导批准,科技处将发放2009年度的专利和论文奖励。2009年全所共发表论文362篇,其中SCI 67篇,EI 127篇,论文奖励金额合计¥358200元。全所共有12篇论文被SCI(TOP区)期刊收录,分别给予10000元/篇的奖励;2009年全所获得专利授权34项,专利奖励金额¥136000元。2009年专利、论文合计奖励共计¥494200元。
所有奖励均通过ARP工资系统于11月的工资中发放,请大家查收。论文、专利奖励清单,可以在科技处网站查询。
2009年度的论文和专利奖励办法如下:
一、论文奖励
受奖论文是在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的,且我所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未将我所列入署名单位的论文不予奖励。凡论文作者为我所在职职工或学生均可按照本管理规定进行奖励。其中,学生(含离所学生)作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相应的奖励发给其导师,由导师统一分配。
SCIENCE和NATURE上发表论文奖励20000元/篇;
SCI(TOP区)论文奖励10000元/篇;
SCI(普通区)论文奖励3000元/篇;
EI核心期刊论文奖励600元/篇。
二、专利奖励
受奖专利对象为该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未将我所列入署名单位的专利不予奖励。凡专利权人为我所在职职工或学生的发明专利均可按照本管理规定进行奖励。其中,学生(含离所学生)作为第一发明人的专利,相应的奖励发给其导师,由导师统一分配。
授权发明专利:4000元/项;
授权其它类型专利:1000元/项。
三、奖励方式
在职职工的相关奖励发放至本人;
离职职工的相关奖励不予发放;
研究生(含毕业研究生)的相关奖励发放至其导师,由导师具体分配。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