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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2010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16-05-18 作者: 【字号:   【点击率: 打印本页 关闭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16号)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院发招字〔2005〕41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为保证我所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规范复试工作,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春季入学博士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数线

  拟录取的公开招考考生,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体检必须合格,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入学考试初试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入学考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6分。

二、复试内容:

   1)外语阅读、翻译和口语测试考核

   2)专业知识及能力考核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重点考查:

①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情况

③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技能及动手能力

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⑤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复试形式

考生需做考核报告(ppt形式),请于1月8日前将电子版发至:zyguo@mail.ie.ac.cn,报告内容包括:大学及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和成绩,硕士论文情况,科研成果,对本专业领域的了解认识,及博士期间的计划安排。报告时间:20分钟。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为外语阅读、翻译和口语测试以及专业知识、能力面试两项成绩之和,英语占40%,专业知识60%,以上两项累计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以上,即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口试情况由记录员做好现场笔录,认真填写《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表》,及《中国科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五、体检

 由我所统一组织学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组指导意见》执行。

六、拟录取  

1.复试成绩合格

2.思想政审合格

3.体检合格
   4.根据招生指标,按复试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201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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