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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管理部门正职领导招聘办法
发布时间:2016-03-30 作者: 【字号:   【点击率: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管理部门正职领导招聘办法

    为实现我所知识创新工程三期创新跨越、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进一步促进我所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协调发展,不断改善管理队伍结构、提高管理工作水平,现公开招聘管理部门正职领导8名。

    一、招聘原则

    (一)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招聘;

    (二) 有利于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领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以适应知识创新工程三期发展的需要。

    二、招聘岗位

    (一) 综合办公室主任;

    (二) 人事教育处处长;

    (三) 科技处处长;

    (四) 航天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五) 财务处处长;

    (六) 质量处处长;

    (七) 物资与条件处处长;

    (八) 园区管理与建设处处长。

    以上岗位聘任期限均为两年。

    三、应聘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详见附件);

    (二) 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 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具有全局观念;

    (四)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应聘岗位的基本职责及具体要求

    (一) 综合办公室主任

    1.基本职责

    全面主持综合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安排全所重大会议及重大活动;负责公文处理、宣传、秘书和综合档案工作;负责所务会、党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所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负责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负责党、团、工会及统战工作;负责安全、保卫、“三委会”和职业病防护工作;负责所食堂对口联系与管理、义务献血、车辆管理、通讯设备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2.具体要求

    有较丰富的机关管理工作经验,是中共党员;具有五级及以上职员职级,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 人事教育处处长

    1.基本职责

    全面主持人事教育处工作。负责全所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薪酬福利、绩效管理、人才培养、人事信息及档案管理等;负责研究生招生与培养;负责博士后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所学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2.具体要求

    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原则性强,是中共党员;具有五级及以上职员职级,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 科技处处长

    1.基本职责

    全面主持科技处工作。负责全所科研项目的策划、计划、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配备有关型号的项目主管;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负责知识产权和科研成果转化;负责所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所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2.具体要求

    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科研管理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 航天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

    1.基本职责

    全面主持航天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负责全所航天型号项目和背景型号项目的计划、组织、调度和管理;负责配备有关型号的项目主管;完成航天型号项目两总交办的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2.具体要求

    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科研管理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 财务处处长

    1.基本职责

    全面主持财务处工作。负责全所经费管理;负责编制全所财务预、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借款与报销;负责财务监督与审计;负责成本核算和控制;负责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2.具体要求

    有较强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原则性强;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 质量处处长

    1.基本职责

    全面主持质量处工作。负责全所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负责科研项目的质量管理;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及贯军标线的内审和外审;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负责全所标准化管理及标准的宣贯实施;负责计量管理;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的工作;负责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起草;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2.具体要求

    有较强的科研背景和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七) 物资与条件处处长

    1.基本职责

    全面主持物资与条件处工作。负责全所仪器、设备和办公家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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