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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数字资源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2016-03-30 作者: 【字号:   【点击率: 打印本页 关闭
为保护电子资源及其作者、出版者的知识产权,加强对网络数据库使用的管理,规范用户的使用行为,避免“恶意下载”的现象发生,电子所图书馆特作出如下规定:

(1)   对网络数据库进行检索

(2)   阅读检索结果(文摘索引记录或全文文章,下同)

(3)   打印检索结果

(4)   下载检索结果存储在自己个人计算机上

(5)   将检索结果传送到自己的电子邮件信箱内

以上这些出于个人的研究和学习的目的,对电子资源进行的使用行为被视为合理的使用。

应当杜绝:

(1)   对数据库中某一时间段、某一学科领域、某一类型的数据进行批量下载

(2)   对全文数据库中某种期刊(或会议录)、或其中一期或多期的全部文章进行连续下载

(3)   利用Netants等批量下载工具对网络数据库进行自动检索和下载

(4)   设置代理服务器为非授权用户提供服务

希望科研人员和学生严格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遵守数据库使用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合理使用电子所购买的电子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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