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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际互借服务

2011-01-05 | 编辑: | 【 】【打印】【关闭

馆际互借使用说明

馆际互借就是对电子所图书馆没有的图书,读者需要时,可以根据馆际互借制度、协议、办法和收费标准向外馆借入。

可以馆际互借的图书馆有:

北京地区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总馆

中国国家图书馆

清华大学图书馆

北京大学图书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图书馆

中国地质大学图书馆

中国农科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图书馆

其它地区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成都分馆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武汉分馆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兰州分馆

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图书馆

广东省科技图书馆

馆际互借服务方式:

(1)点击文中“馆际互借申请单”下载并填写后,发送邮件到图书馆邮箱library@mail.ie.ac.cn

(2)直接委托所图书馆工作人员代为申请。图书借到后会及时通知本人到所图书馆领取。

馆际互借借期:

中科院国科图总馆借期1个月;成都、兰州、武汉分馆及中国科技大学、广东省科技图书馆借期2周,其余图书馆借期均为1周。

请借阅图书的读者完整填写“馆际互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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