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际互借使用说明
馆际互借就是对电子所图书馆没有的图书,读者需要时,可以根据馆际互借制度、协议、办法和收费标准向外馆借入。
可以馆际互借的图书馆有:
北京地区 |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总馆 |
中国国家图书馆 |
清华大学图书馆 |
北京大学图书馆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图书馆 |
中国地质大学图书馆 |
中国农科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图书馆 |
其它地区 |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成都分馆 |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武汉分馆 |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兰州分馆 |
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图书馆 |
广东省科技图书馆 |
馆际互借服务方式:
(1)点击文中“馆际互借申请单”下载并填写后,发送邮件到图书馆邮箱library@mail.ie.ac.cn 。
(2)直接委托所图书馆工作人员代为申请。图书借到后会及时通知本人到所图书馆领取。
馆际互借借期:
中科院国科图总馆借期1个月;成都、兰州、武汉分馆及中国科技大学、广东省科技图书馆借期2周,其余图书馆借期均为1周。
请借阅图书的读者完整填写“馆际互借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