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按照《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对全所经济活动的收支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 2、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济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3、合理编制预算,科学配置资金,严格预算执行,及时、准确编制财务决算等各类财务报表。 4、加强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掌握所财务状况动态,为所领导、科研及及相关部门提供准确、快捷的财务信息。 6、负责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决算编制。 7、负责科电公司财务工作。 8、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好对外业务的沟通、协调工作。 9、做好会计档案整理、调阅、归档等相关工作。 10、负责组织与实施所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与财务管理业务相关的工作任务。 工作人员 田永宝(副处长主持工作) 黎 红 刘淑芳 朱占荣 陈 艳 刘晓敏 赵冬琦 肖依薇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8887041 传 真:010-58887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