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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所举办物资采购管理培训

时间:2016-04-05  来源: 文本大小:【 |  | 】  【打印

   

  2016323日上午,电子所在中关村园区102会议室举办了物资采购管理培训。培训由人事处和物资与条件处联合举办。各部门分管物资采购的负责人和兼职管理员共计30余人参加培训。 

   物资与条件处郑朝晖首先对所新颁布两个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根据国家新颁布的法律和法规同时结合我所实际工作中货物类采购特点,物资与条件处编制了《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50万元以上货物类采购管理办法》,其中强调了120万元(含)以上货物类采购,必须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采购;50万元(含)以上120万元以下货物类采购可采用委托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等方式采购。 

  为了进一步规范50万元以下货物类采购行为,我所又出台了《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50万元以下货物类采购管理办法》(所物字[2015]101号),其中强调了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货物类采购必须采用询价、网上竞价或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培训中详细讲解各种采购方式的特点、适用范围和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培训中针对货物类采购中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提示,各采购部门应加强对采购合同的审核、规范采购过程、杜绝随意拆分合同等行为。明确物资采购要依法按规定程序采购,规范采购行为,避免不正当交易行为,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采购部门通过规范采购行为,使采购支出符合财务制度规定。通过供应商之间竞争,采购部门可以相对优惠的价格获得所需的货物和服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节约采购资金。 

  培训最后还强调了日常的政府采购工作要报预算、编制计划,按计划实施采购。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执行采购计划,严禁串项目采购,杜绝无计划的采购,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申报后不能撤销。同时,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性强,各部门采购人员应相对固定,有变动需及时报物资与条件处。 

  培训会上下发了《采购管理知识培训材料》。参加培训的人员共同学习领会相关文件,为做好本部门物资采购和预算的执行工作,奠定了基础。(物资与条件处 郑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