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实施办法

时间:2011-10-28  来源: 文本大小:【 |  | 】  【打印

为进一步做好我所专业技术岗位的评审聘用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岗位设置方案》(科电发〔2007〕13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科发人教字〔2008〕106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工作的原则和范围

(一)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公正,民主集中”的原则。

(二)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的范围为本文下发之日我所在岗职工中执行三元结构工资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时首先进行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之间的评审聘用;之后再进行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内各等级的评审聘用工作。

(四)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工作将继续按照我所岗位设置方案中各级岗位的结构比例和职数要求进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要求

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等系列各岗位任职条件必须具备《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岗位设置方案》(科电发〔2007〕130号)所规定的具体任职条件(见附件1)。

为更好地吸引和稳定中青年科技人才,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根据院有关规定,对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取得突出贡献的50岁以下中青年科技人才,竞聘高级岗位时,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的要求,具体条件见附件2。

三、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的方式和程序

(一)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的方式

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采用以下方式:

1.竞聘正高级四级、副高级三级和中级三级岗位的人员需作应聘报告并进行公开答辩。

2.专业技术岗位内各等级之间的评审聘用实行书面评议方式确定岗位等级。

如本人不申请竞聘高于现聘岗位等级者,不需参加本次评审聘用工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工作的基本程序

专业技术二级及以下等级岗位评审聘用工作程序如下:

1.申请人根据我所发布的实施办法填写《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见附件3)及《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人员近五年科技成果简表》(见附件4),其中竞聘正高级四级、副高级三级和中级三级岗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交《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报告》(报告要求见附件5),以上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并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统一交至人事教育处。

2.人事教育处、科技处和保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保密审查。

3.本次评审聘用采取两级评审的方式,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委员会和预评审专业组。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评审工作由评审聘用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和投票,获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的,推荐为拟聘人选。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评审工作由预评审专业组进行初评后提交评审结果,再由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委员会进行二次评议和投票,获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的,推荐为拟聘人选。

4.所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5.对拟聘人员在所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具体安排和时间详见附件6。

四、其他

(一)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计算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12月31日。

(二)对兼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要求的管理岗位,如执行专业技术系列,所聘人员应按照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聘用。

(三)下列情况不需提交申请,由人事教育处按规定自然确定等级岗位:

1.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者试用期满申请初级二级岗位;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者试用期满申请初级一级岗位;

3.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者试用期满申请中级二级岗位;

4.博士后期满出站者申请中级一级岗位。

(四)以前所发文件如有与本办法不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岗位任职条件;

2.破格任职条件;

3.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表;

4.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人员近五年科技成果简表;

5.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报告要求;

6.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聘用工作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