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0-07-15  来源: 文本大小:【 |  | 】  【打印

201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工作(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于2010年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受理。请我所符合条件申请者按照有关要求申报。

资助范围:

按照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和工程技术三个层次研究的对象和目标,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范围分为以下三类:

1.学术专著: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内从事多年系统深入的研究,撰写的在理论上有重要意义或实验上有重大发现的学术著作。

2.基础理论著作:作者在某一学科领域基础理论方面从事多年深入探索研究,借鉴国内外已有资料和前人成果,经过分析论证,撰写的具有独到见解或新颖体系,对科学发展或培养科技人才有重要作用的系统性理论著作。

3.应用技术著作:作者把已有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的先进技术和经验,撰写的给社会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著作。

下列情况暂不属于资助范围:

1.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

2.科普读物;

3.教科书、工具书。

重点资助:

1.在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材料和先进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和海洋、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关键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形成的学术著作;

2.推动西部开发和有助于提高少数民族科技发展的优秀科技学术著作;

3.英文版优秀科技学术著作。

申请办法: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遵循自由申请的原则,采取直接或委托申请的办法。

直接申请:著作者本人办理项目申请。著作权属多人时,必须有全体人员签署的意见。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机构工作的作者需提供中国国籍身份证明。

委托申请:著作者委托出版社办理项目申请,但申请书中的申请者仍须是著作者本人。委托申请时,须提交著作者的委托书或有关法律证明。

1.基本要求

(1)著作者须在完成80%以上或全部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

(2)著作者一次只允许申请一个项目,在获准资助项目出版之后,方可申请下一个项目。

(3)丛书中的每一本著作,均须分别按单个项目独立申请。

(4)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不能申请。出版单位在与申请项目作者签订《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出版意向协议书》前,应负责确认该申请项目此前未正式出版,并负责保证在当年评审结果公布之日前不出版此项目。

(5)上一年度未获得资助的项目不能申请。上一年度申请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但未获得资助的项目,不得在第二年度申请。申请者应根据专家意见对书稿认真修改后,可于第三年提出申请。

2.提交申请材料内容

(1)提交《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2011年度)》,以下简称《申请书》。请从科学技术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下载《申请书》和填写说明。按照《申请书》中内容顺序提交以下内容:

①学科代码。请查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并选至3级类目,如“代数几何”的申请代码填“A010207”。

②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申请者信息、作者简历、合著者信息(合著者须本人签字)、其他相关信息和内容介绍。

③不同单位的三名具有教授、研究员、编审或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④出版社对选题的意见和《出版经费预算表》。

(2)前言、目录(至少到节一级)、主要参考文献和样章。

(3)提交相关的省部级以上奖励和鉴定材料(如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学术评价等材料)。

(4)提交著作者与有关出版社签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出版意向协议书》(从科学技术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下载)。

(5)提交80%以上或全部书稿。

3.提交申请材料的形式和格式

(1)须提交一份纸质申请材料用于存档,纸质申请材料应为原件。包括“2.提交申请材料内容”中(1)、(4)项内容各一份。

(2)须提交光盘一式两份,每张光盘中均刻入以下四个文件:

①文件名为“×××申请书”(其中×××为申请人姓名),要求提交WORD格式文件。包括《申请书》中各项内容;

②文件名为“×××评审材料”(其中×××为申请人姓名),要求提交PDF格式文件。包括前言、目录(至少到节一级)和主要参考文献,并将以上内容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③文件名“×××样章”(其中×××为申请人姓名),要求提交PDF格式文件。请将样章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样章总内容不能超过50万汉字;

④文件名为“×××附录”(其中×××为申请人姓名),要求提交PDF格式文件,包括省部级以上奖励情况,请将材料精选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总长度不能超过10页。

(3)须提交光盘一份,光盘中刻入80%以上或全部书稿。

申请2011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必须使用2011年度新版申请书,并按照申请书填写说明逐项填写。在出版单位和作者签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出版意向协议书》中,应明确申请项目的书名、第一作者。申请项目经出版基金办公室受理进入评审程序后,即不允许改动。如出现获得资助项目擅自更改书名、第一作者等问题,将取消出版单位下一年度承担出版任务的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申请材料原则上一律不退还,请申请者自行留底。

4.申请时间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每年受理申请一次(申请下一年度项目),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

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基金会办公室)接收申请项目之后,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学术评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批当年资助项目。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申请者。

通讯地址:

1.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申请受理机构设在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研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15号(公主坟,中央电视台西侧),邮政编码:100038,联系电话:(010)58882505 ,传真:(010)58882505

2.基金会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部条件财务司,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邮政编码:100862,联系电话:(010)58881698

其它信息及附件请参看科技部网站:

http://www.most.gov.cn/tztg/201007/t20100713_78413.htm

科技信息中心

 

20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