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职员职级评审聘任办法

时间:2006-06-14  来源: 文本大小:【 |  | 】  【打印

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职员职级评审聘任办法 根据中国科学院“按需设岗、按岗聘任、评聘结合”的原则和我院知识创新工程三期全面推进阶段的要求,为更好地适应和促进各项科研工作的发展,按照《中国科学院职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所创新工程三期管理部门职员职级评审聘任办法。 一、按照我所科研任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岗位聘任的实际情况,由所组织管理部门职员职级的评审聘任工作。 二、申请高级(五级)职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守国家、中国科学院及我所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爱岗敬业; (二)经我所管理部门岗位招聘委员会公开招聘、所长已聘任的副处长(副主任)及以上岗位人员; (三)精通本部门的业务基础知识,能够独立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拟定本职工作的中、长期计划并负责落实;近5年来,作为主要作者在公开发行的管理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管理类文章,或撰写过2份以上重要技术报告,并被上级有关部门采用者; (四)任六级职员满3年;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申请中级(六、七、八级)职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守国家、中国科学院及我所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爱岗敬业; (二)经我所管理部门岗位招聘委员会公开招聘、所长已聘任的业务主管及以上岗位人员; (三)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方法,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能有创造性地完成规定的任务;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申请六级职员者,应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系统分析能力,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起草文稿、独立撰写过具有一定水平的工作研究报告、总结或工作论文;任七级职员满3年; (五)申请七级职员者,应独立起草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独立撰写过工作研究报告、总结或工作论文;任八级职员满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任八级职员满1年; (六)申请八级职员者,任九级职员满2年;博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硕士研究生毕业、任九级职员满1年。 四、申请初级(九、十级)职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守国家、中国科学院及我所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爱岗敬业; (二)经我所管理部门岗位招聘委员会公开招聘、所长已聘任的业务助理及以上岗位人员; (三)承担并胜任某项具体的管理工作,在领导和高、中级职员的指导下能保质保量的完成规定的任务;基本掌握本职管理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并能完成一般性的工作报告和总结; (四)申请九级职员者,应具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任十级职员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试用期满;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五、聘任程序(日程安排) (一)6月13日,发布实施办法; (二)6月16日上午11时以前,各单位统一将符合职员晋升条件人员的《职员职级晋升审批表》及相关材料交至人事教育处364房间; (三)6月20日上午8时30分,所职员职级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申请人员作应聘报告(每人不超过10分钟),并进行公开答辩;之后,职员职级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员进行评审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四)所长根据评审结果聘任。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此次所长已聘任的管理部门各级岗位中,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允许申报职员职级。经职员职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转聘为五级职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根据其任职时间及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等转聘为六~八级职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根据其任职时间及学历等转聘为九~十级职员;但转聘为职员后,不得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支撑部门各级岗位中,从事具有管理性质工作的人员可依据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