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财务结算报销通知 为做好201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完成新旧《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ARP的衔接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全所的财务状况,现就有关财务报销及结算截止时间通知如下: 1、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23日停止所有报销、付款、转账业务。 2、2015年开账前急需办理业务只能填写借款单,但不要通过网上提交财务审核。 3、2015年1月26日恢复所有业务办理。 4、2014年度发生的各种费用支出及原始票据的报销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过期不予报销。 请大家务必在在12月20日前安排以上各项业务。尤其是国库业务和借款核销业务。 为此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大家给予谅解! 谢谢合作! 财 务 处 2014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