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我所第十届“迎春杯”篮球联赛的通知

时间:2012-04-01  来源: 文本大小:【 |  | 】  【打印

为丰富职工的业余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化,强健职工体魄,根据所工会工作计划,定于2012年4月18日,举办我所第十届“迎春杯”篮球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自2012年4月18日开始,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20

—13:20,晚17:30—19:30。

二、比赛地点

所职工篮球场

三、参赛办法

我所在职职工和研究生,身体健康无心血管等疾病者均可报名,参赛队员只能代表所在分工会参加比赛,人员较少的分工会可联合组队。

四、比赛规则

(一)每队报队员12名(含队长、教练员)。

(二)比赛为5人制。

(三)比赛分上、下半场,各为25分钟(含发球、罚球

和暂停时间)。半场休息时间为5分钟。

(四)比赛上、下半场各有2次暂停机会,每次暂停时

间为1分钟。申请暂停,应在本队控球时,由教练员或队长向比赛裁判组提出请求。

(五)比赛中,队员在全场累计犯规达5次时,即判罚出场,队员被判罚“技术犯规”或“违体犯规”2次时,即判罚出场,队员被判罚“恶意犯规”时,当即判罚出场。

(六)分组比赛阶段,采用积分制,胜积2分,负积1分,弃权积0分。

(七)比赛采用小组单循环比赛,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

比赛。

(八)决赛阶段,采用淘汰制,前2名交叉比赛,胜队

进入决赛,负队进行第三、四名比赛。

六、比赛注意事项

(一)各参赛队于比赛前10分钟到裁判处报到,超过比

赛时间5分钟后,按自动放弃比赛处理,以“0分”计算比赛成绩。

(二)各队参赛人员应与报名表中的参赛人员相符,若

需更换参赛队员,应报竞赛组织委员会批准。

(三)参赛队要服从裁判判罚,在比赛中,若对裁判判罚有异议,由该队教练员或队长向竞赛组织委员会提出仲裁。

七、比赛奖励

本届比赛取前三名,第一名获得“迎春杯”流动奖杯。

八、请各分工会于4月13日中午12时前,将《电子所第十届“迎春杯”篮球联赛报名表》报所工会办公室。

九、请各代表队领队于4月16日下午14时,在所大楼101会议室参加本届篮球联赛抽签分组会议。

附件:电子所第十届“迎春杯”篮球联赛报名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