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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所党委中心组召开“严以律己”专题学习交流会

时间:2015-10-20  来源: 文本大小:【 |  | 】  【打印

   

    20151016日上午,电子所党委中心组召开“严以律己”专题学习交流会。党委书记孙殿义主持会议,北京分院副院长尹明参加了此次学习会并发表讲话。 

    会上,中心组成员就如何“严以律己”先后进行了发言。大家普遍认为,要以身作则,从小事做起,要心存敬畏,严格执行国家、中科院和研究所内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党委副书记、所纪委书记、副所长张国庆同志结合纪委工作做了发言。他强调,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对单位和群众的忠诚,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始终守住干净做人做事的底线,勇于担当,把“履责”作为领导干部的基本岗位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所长吴一戎结合研究所工作和个人学习体会,对“严以律己”的特殊内涵、要求和意义进行了深入阐述。他说,“严以律己首先要求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别人的监督下,还是没有别人的监督时都能够守纪律讲规矩,而且无论是原则性的大事,还是看似细枝末节的小事都能够用严格的纪律标准来约束自己,要加强自身习惯培养和人生观的培育。第二,党员干部要做到“慎独慎微”,就要始终心存敬畏。敬畏权力、敬畏社会、敬畏单位、敬畏职工、敬畏客观规律,只有这样,自律才能做到位。第三,守纪律讲规矩也要求领导干部在决策和行使权力的时候,能够从大局出发,从事业和单位的角度考量,而不是从小集体的利益出发,从个人收益来衡量利弊得失。党员干部肩负的历史使命、政治职责要求我们必须要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 

    在听取了大家发言后,孙殿义作会议总结。他指出,大家准备充分,讲得透彻,通过深入学习和交流研讨,形成了共识。他强调,我们要牢记执行纪律没有选择性,始终用党的规矩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意识到每一句话、每一个行为都会有相应的影响,我们要努力把一点一滴的影响都化作党员干部的示范效应。要从严落实“八项规定”和“十二项要求”,要牢记宗旨、处处带头、务实工作。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 

    最后,尹明结合自身学习体会和工作经历谈了三点体会。他指出,首先,“严以律己”不仅符合现代管理学发展的趋势,更关系到党的作风以及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关系到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与信任。其次,在工作层次上,他认为“严以律己”是“严以修身”和“严以用权”之间的联系、纽带和保障。“严以修身”是思想层面的,“严以用权”是行动层面上的,而“严以律己”兼顾二者并保证两者能够付诸实际。他强调,要将个人的追求融入到单位的事业发展中去。第三,展望未来,他指出,“三严三实”将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建设产生积极促进作用。一个价值体系一定是动态变化、新陈代谢,才能够永葆生机。我们就是要通过这一学习活动,锤炼我们的文化价值观,满足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要求,并反过来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党办  袁胜华)